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達成朝野共識!公寓大廈禁養寵物可望修法解套
資料來源:寵物百科部分公寓大廈管委會有禁養寵物規定,常讓寵物飼主為居住問題所苦。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提案修法,立法院21日協商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部分條文,對刪除不得飼養寵物規定達成朝野共識,至於寵物與動物之間如何區分,則依《動物保護法》規定處理。
王育敏主張貓狗是寵物也是伴侶,而台灣家貓、家犬高達232萬隻,現行法卻賦予住戶以修改規約方式禁止社區養寵物,因此提議修法,刪除相關規定,要求管委會不得以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禁止飼養寵物,以維護寵物居住權益。
至於有民眾質疑,若開放社區養寵物恐會造成滿地排遺、排泄物,王育敏指出,新法僅開放民眾飼養寵物,但寵物進入公共區域,不管是吠叫、便溺都要接受社區管委會規範。
主持朝野協商的民進黨立委陳其邁則認為,金魚跟獒犬都算寵物,但兩者若適用同一部法律會有疑慮,修法是希望管委會協約權與住戶權益間求取平衡。(相關報導:果然是人類最好的朋友!瑞典最新研究:養狗可降低心血管疾病風險,讓你更長壽|更多文章)
參與協商的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表示,去年9月曾召集縣市政府討論開放社區養寵物,當時縣市政府都沒有反對,內政部今提建議修正條文,將現行法修正為「住戶飼養動物,不得妨礙公共衛生、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。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,不得禁止飼養寵物」,至於動物與寵物的定義,則依《動物保護法》認定。
...<div class='locked'><em>瀏覽完整內容,請先 <a href='member.php?mod=register'>註冊</a> 或 <a href='javascript:;' onclick="lsSubmit()">登入會員</a></em></div><div></div> 有養過狗狗的人都知道真的是當成家人.重要衛生環境真的要注意.不要造成別人的困擾. 犬隻及寵物的教養是養育人的責任, 不是只有養而已還必須負責行為教養,目前社會都只是養而已因而忽略教育,很淺顯如溜狗應教導是陪走而不是放任到處跑及大小便不處理 其實住公寓的人本來就要自重,我們喜歡寵物(狗.貓等等),但不代表別人別戶也是喜歡或可以接受吵雜聲、味道等等...我覺得還是要彼此尊重吧,而且要養,本來就是要給牠一個舒適的環境,而不是有著 : 我喜歡,我就要養的心態...建議要養前先做好環評! 我家也是一周洗一次 但是我自己洗XD
感覺外面店家洗得都不是很乾淨<br><br><br><br><br><div></div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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